无标题文档
诉讼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劳动、工伤 旅游纠纷 婚姻继承纠纷 交通人损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 联系我们
 
 
 

手机:13605192399
电话:025-84233959
传真:025-84860212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4号617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劳动工伤
试用期不合格怀孕可被辞

一、典型案例

案例:小张5月初到一家公司应聘,当时双方商定试用期为一个月。5月中旬,公司人事部通知小张,说小张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岗位,并说给小张两周左右的时间,等小张有了新的工作意向,公司将辞退我。可是还没到两周,525,小张发现自己怀孕了。小张找到公司经理说,小张在孕期不可以被辞退。公司经理表示,辞退小张并不是因为小张怀孕,而是因为小张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岗位,因此可以辞退。

二、本案件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案例点评

在本案例中,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考核能够证明小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四、操作提示

试用期绩效考核,就属于用人单位针对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的专项考核,试用期考核的结果直接决定着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否能够继续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


 上一篇:试用期要制定并公示考核标准
 下一篇:随意设置试用期 双倍补偿没商议
     
 
电话: 025-84233959 传真:025-84860212
联系人:王主任 手机: 13605192399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4号617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