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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工伤赔偿的31个关键问题


■第1个问题:如果受害人死亡,请问家属能得到多少钱?

职工因工伤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为40—60万元。

■第2个问题:经过鉴定,我构成伤残,请问我能得到多少钱?

■第3个问题:工伤事故赔偿的途径和程序是什么?

第1步:申请工伤认定。

第2步:工伤认定决定.

第3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4步:计算工伤待遇(最好委托律师进行计算)。

第5步:落实工伤(伤残/死亡)待遇(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解决)。若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在接到仲裁结果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4个问题:什么是工伤事故?

经过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所聘用的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受伤害的,就是工伤事故。

■第5个问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受伤后能不能得到赔偿?

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而且,还可以额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2倍的赔偿。

■第6个问题:单位没有给我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7个问题:哪些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8个问题:购买工伤保险的钱由谁承担?

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第9个问题:发生工伤事故与单位协商不成,怎样才能得到赔偿?

第1步:如果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则从受伤之日开始1年内,员工及家属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县区级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2步: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劳动能力丧失等级鉴定。

第3步:向单位所在地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要求赔偿。

第4步: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第10个问题: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受到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③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④患职业病。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⑧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⑨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以上情况,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故意犯罪的;②醉酒或者吸毒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11个问题:是不是只要因工作受伤都按照工伤赔偿?

在工作中受伤,是否按照工伤赔偿,主要是看用人的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单位,如果是单位,则按照工伤赔偿;如果是个人,则按照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处理。

■第12个问题: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工伤?怎样赔偿?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不是受害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交通事故已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相应待遇;如果支付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补足差额。

②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③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按以上两点享受待遇外,其它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④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它原因,工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

■第13个问题:职工投了意外伤害保险,是否还可以得到工伤赔偿?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职工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其保险对象、实施目的、基金来源、管理体制、保障水平、实施方式等都不相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各自的规定处理。

■第14个问题:在校学生实习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实习的在校学生并不能算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学生的工伤不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因为有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保障范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因此,学生与使用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合同纠纷不适用劳动法调整,而应直接适应《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来调整,要求相关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个问题:上班时间上厕所伤亡算不算工伤?

任何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上厕所”是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的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是其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伤亡,是与正常工作相关的活动,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获得相应工伤赔偿。

■第16个问题: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第17个问题:申请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②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最迟在1年内,必须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将不予认定工伤。

■第18个问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19个问题:工伤由什么部门认定?

工伤由工伤事故发生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第20个问题:要多长时间才能作出工伤认定?

劳动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21个问题: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根据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结论。

■第22个问题: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23个问题:什么时候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24个问题: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25个问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26个问题:不服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27个问题:伤残情况发生变化,是否可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28个问题:员工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否继续正常发放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继续发放工资,不得进行扣减。

■第29个问题:单位是否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30个问题:煤矿上发生的工伤是不是比其他工伤事故赔偿高?

煤矿发生工伤事故,除按一般的工伤事故赔偿外,煤矿企业必须额外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分为伤残赔偿金和工亡赔偿金)。

一次性工亡赔偿金标准为: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在州(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1倍。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标准为:以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在州(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二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9倍,三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8倍,四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7倍,五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6倍,六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5倍,七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倍。

■第31个问题: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能得到赔偿吗?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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