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某与刘某、廖某及黄某谈判方案 一 、谈判主题 关于20万元租金纠纷解决
二、双方利益及优劣势分析 我方核心利益:1、获得投资款人民币172,400元; 2、只承担退伙前所欠的租金。 对方核心利益:1、黄某可向宋某、刘某、廖某三人主张20万元租金 的连带责任; 2、刘和廖某可就宋某退伙之后的租金仍可让宋某承担 连带责任。 我方优势:1、我方与刘某、廖某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 2、我方与2008年4月29日已正式退伙; 3、2010年4月20日获得法院确认投资款债券的判决。 我方劣势:2010年5月20日,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三位合伙人对20万元租金承担连带责任。 对方优势:调解达成三位合伙人对租金承担连带责任协议。 对方劣势:我方已退伙,且与刘某、廖某有合伙协议之约定。
三、 谈判目标 我方当事人只对2008年4月29日即退伙之前的租金承担责任,而对于退伙之后的租金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确保我方当事人的投资款能够返还。
四、案件的谈判分析 在本案例中如果我方当事人要直接与黄某就20万元的租金进行谈判,必然是胜算的几率很小。主要原因在于在2010年5月20日,经法院调解,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合伙租赁承包人偿还租金人民币20万元,合伙租赁承包之三个合伙人对20万元租金互负连带责任。从这个调解协议来看,对于我方当事人来说这是很致命的,法院的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同判决书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虽然在2008年4月29日我方当事人已经退伙,但是自认的证据是有效力的。因此我们从宋某和黄某之间进行谈判调解显然是行不通的。 而在整个案件的发生过程中,人物关系又很复杂,刘某与黄某是师徒关系,刘某与廖某是连襟关系。而究竟洗矿厂是否真的拖欠黄某的租金宋某并不知情。这并不能排除刘某、廖某和黄某之间存在着共同的欺诈行为。为了排除这种潜在隐患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刘某、廖某和我方当事人之间的合伙协议将20万元的租金在三者之间事先做一个合理的分配,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三方之间的承担责任。一旦黄某诉之法院或者调解,事先已合理分配的确定都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进而来确保我方当事人的权益。
五、程序及具体策略 1、开局: 方案一:感情交流式开局策略:通过与刘某和廖某谈及双方合伙情况形成感情上的共鸣,在此阶段主要是将彼此的关系拉近一步,把对方引入较融洽的谈判气氛中。 方案二:采取进攻式开局策略:营造低调谈判气氛,将我方当事人已经退伙的事实引出,在我方当事人与刘某和廖某之家的合伙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以制造心理优势,使我方处于主动地位。 方案三:借题发挥的策略:认真听取对方陈述,抓住对方问题点,进行攻击、突破。 2、中期阶段: 1)红脸白脸策略:由两名谈判成员其中一名充当红脸,一名充当白脸辅助协议的谈判,适时将谈判话题从20万元的租金转移到三方当事人在2006年8月2日签订的合伙协议,把握住谈判的节奏和进程,从而占据主动; 2)层层推进,步步为营的策略:有技巧地提出我方事先的计划,先易后难,步步为营地争取利益; 3)把握让步原则:明确我方核心利益所在,实行以退为进策略,退一步进两步,做到迂回补偿,充分利用手中筹码,适当时可以答应部分要求来换取其它更大利益; 5)打破僵局: 合理利用暂停,首先冷静分析僵局原因,再可运用把 握肯定对方行式,否定对方实质的方法解除僵局,适时用声东击 西策略,打破僵局。 6)法律与事实相结合原则:提出我方法律依据,即我国《民法通则》对与合伙的法律明文规定:合伙一方退伙时,对在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很明显,对于退伙之后的债务没有义务去承担。于此同时对事件进行剖析,对其进行反驳。 3、休局阶段:如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方案进行调整 4、最后谈判阶段: 1)把握底线,摊牌: 适时运用折中调和策略,把握严格把握最后让步的幅度,在适宜的时机提出最终的方案,即在对于2006年2月18日之20008年4月29日之间的租金,我方当事人按照其在合伙协议中所约定的33.3﹪的比例承担责任,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协议上来看,这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根据法院在2010年4月20日所下的投资款确认书也一并作出最后的说明。这个阶段主要就是解决我方当事人与刘某、廖某之间的债务纠纷。 2)达成协议:通过法院所作出的宋某,刘某,廖某三者之间的债务承担确认书,这在与黄某进行谈判的时候都将会是我方的有力证据。
六、准备谈判资料 相关法律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七、制定应急预案 此谈判方案的实施是在黄某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的前提下才可以实施的。一旦黄某在我方当事人和刘某,廖某尚未谈判之前就起诉,根据我方当事人在2010年5月20日所达成的调解协议,这个谈判方案将无法实施。因此在制定本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抓紧有利时机,同时要另外制定一套应急预案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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